关于学生医疗保险报销的说明 2007-12-20 10:03:20 关于学生医疗保险报销的说明 一、 报销必备材料 1、因疾病住院报销的必备材料:①医院诊断证明书;②报销发票;③住院病历复印件一份;④每天的用药清单;⑤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反正面);⑥系开具证明。 2、意外伤害报销的必备材料:①医院诊断证明书;②报销发票;③门诊病历;④每天的用药清单;⑤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反正面);⑥系开具证明。 二、 赔付额度 我校学生参加的保险种类分三种: 1、疾病住院险种,其住院费最高可赔付20000元/年; 2、意外伤害险种,其最高赔付额度为2000元/年; 3、意外身故险种,其最高赔付额度为6000元/年。 三、 赔付比例 超出100元的部分,保险公司按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具体标准如下: 1、100元----1000元 50% 2、1000元----5000元 60% 3、5000元----10000元 70% 4、10000元----30000元 80% 5、30000元以上 90% 四、 学生就医有关要求 1、学生就医时,在商丘市的应到商丘市第一、三、四、五人民医院、商丘市中心医院等五家定点医院中的任何一家就医; 2、不在商丘市就医的学生,可在当地县级以上医院就医; 3、学生就医前应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报案电话:2585831(平原路校区06级、07级学生); 2623639(文化路校区06级、07级学生和04级学生);95519(外地就医报案电话)。 五、 学生出院后,把报销必备材料准备齐全后,交学生科即可。 六、 对赔付金额有疑义的学生,本人可持赔付单直接到保险公司查询。 学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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