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学生先进个人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2008-6-12 9:24:04

各院系:

 

教育部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工作已顺利结束,在全校师生员工同舟共济、无私奉献、共同努力下,我校评估工作取得了理想成绩。为表彰在评估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学生和学生干部,经校领导研究,决定在我校评选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学生先进个人”和“优秀学生干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参与我校评估工作且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均可参评。

二、评选标准

认真学习有关评估知识;积极参与四项技能培训、测试,且成绩优良;主动影响、带动、帮助其他学生参与评估工作,成效显著;听从指挥,服从安排,配合得当,表现突出,在评估工作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三、评选比例

学生先进个人为不超过本院系学生人数的20%,(具体名额见附件1);优秀学生干部为不超过本班级学生干部人数的20%

四、评选程序

(一)所推选的学生先进个人和优秀学生干部,须经所在班级提名讨论,院系依据学生在评估工作中具体表现,综合考评。

(二)被推选的学生先进个人和优秀学生干部要认真填写《商丘师范学院评估工作学生先进个人、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见附件2)各一式二份,(附件及电子版格式请到学生处网页下载),纸质材料和电子版于615前报学生处。

五、有关要求

各院系要依据评选标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评选工作健康有序,通过此次活动开展,确实起到了评出干劲,评出团结,在全校学生中树立一批奋发向上,立志成长成才的典型。

 

附件:1. 商丘师范学院评估工作学生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 商丘师范学院评估工作学生先进个人、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商丘师范学院

                               2008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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