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7-2008学年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2008-6-12 9:15:42

 

各院系:

按照《商丘师范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励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我校2007-2008学年评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范围和对象

评选对象为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及其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

评选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要坚

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标准,并注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代表性。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

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

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标准

三好学生标兵应在三好学生中产生。三好学生标兵除具备三好学生条件外,应在三好学生中特别突出,事迹优秀,能在全校学生中起到榜样作用;学业成绩优异,学年内单科成绩均达80分以上,平均成绩达85分以上。

(四)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

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三、     评选比例

三好学生标兵评选不超过本院系学生人数的2%;三好学生不超过本年级学生人数的20%;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本班学生干部人数的15%;先进班集体,学生人数超过1000人的院系推荐2个,学生人数少于1000人的院系推荐1个。

四、推荐程序

(一)所推选的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同学认真讨论,民主评选,院系把关,公示无异议后产生;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广泛听取学生代表、任课教师和邻班同学代表的意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予以综合考评。

(二)被推选的个人和班集体要认真填写《商丘师范学院先进个人登记表》(见附件1)或《商丘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及《商丘师范学院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各一式二份,(附件及电子版格式请到学生处网页下载),毕业班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于615日前报学生处,非毕业班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于1015日前报学生处。

五、     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评选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严格评选,加强管理,严格掌握评选的条件和标准,确保评选和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注重宣传,扩大影响,通过在广大青年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先进个人和集体,激励更多的青年学生在学习先进典型中提高综合素质,健康成长成才。

 

附件:1.  商丘师范学院先进个人登记表

2.  商丘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

3.  商丘师范学院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推荐汇总表

 

 

        商丘师范学院

          2008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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